服務項目--設/立/登/記 - 工廠  Services

【 工 廠 】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、加工,並其廠房面積、電力容量或熱能在規定以上, 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

申請流程
1.簽認委託書
2.確認設廠地點是否符合分區管制等規定
3.提供設廠面積、主要產品、主要原料、機器設備、動力數、及工廠配置狀況
4..繪製工廠建物配置平面圖及機器配置平面圖
5.向環保機關申請核准設廠
6.向主管機關申請工廠登記

註:若工廠申請產品須經政府許可,應取得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後,方得申請工廠登記。
應備文件
1.代辦委託書。(本項書表由本所提供)
2.公司組織應提供:經濟部核准函或市政府核准函(以上須加附公司登記表),如為行號則應提供:商業登記核准文件
3.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4.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
5.土地使用分區證明(可由本所申請)
6.建物測量成果圖(可由本所申請)
7.建築物配置平面圖、建築物面積計算表(由本所繪製)
8.建物登記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
9.地籍圖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
10.土地登記謄本(可由本所申請)
11.自來水費單
12.環保局核准文件正本(可由本所申請)